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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「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本府業於113年3月22日府行法字第1130074371號令訂定「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」,原「南投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要點」停止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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