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
主旨:為充裕師資來源,落實教學正常化,教育部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,請規劃提報所屬教師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42602910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充裕師資來源,請評估學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,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(包含特殊教育),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。
三、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(以下簡稱師培大學)於115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,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、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。
四、 查114學年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,整體而言以地球科學、表演藝術、家政、童軍、資訊科技、生活科技及健康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。請各國中至「國 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」2.0查詢(網址:https://9hr.k12e a.gov.tw/login)→T 報表→ T3.授課管理報表 →T3.21授課管理報表,請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實提報。
五、 另「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」,115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,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。
六、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,倘需求達25人以上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。
七、 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(如附件),請彙整排序後於114年11月20日(星期四)前函復,並將ODF檔回傳(email:paichun129@nantou.gov.tw)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42602910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充裕師資來源,請評估學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,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(包含特殊教育),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。
三、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(以下簡稱師培大學)於115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,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、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。
四、 查114學年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,整體而言以地球科學、表演藝術、家政、童軍、資訊科技、生活科技及健康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。請各國中至「國 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」2.0查詢(網址:https://9hr.k12e a.gov.tw/login)→T 報表→ T3.授課管理報表 →T3.21授課管理報表,請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實提報。
五、 另「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」,115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,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。
六、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,倘需求達25人以上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。
七、 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(如附件),請彙整排序後於114年11月20日(星期四)前函復,並將ODF檔回傳(email:paichun129@nantou.gov.tw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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